被告人陳某因詐騙巨款購買彩票,經河西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經查,2009年8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陳某編造“能夠以低價購買銀行貸款抵債房”的謊言,先后以交納房屋首付款、搖號費用、辦理產權証等名義,多次騙取劉某某人民幣共計48萬余元,多次騙取李某夫婦人民幣共計90余萬元。另外,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陳某還編造謊言,多次騙取李某、顧某夫婦人民幣130余萬元。后經被害人多次催要,被告人陳某於2014年5月被迫到公安機關投案。
被告人陳某供述將所得贓款270余萬元絕大部分用於個人購買彩票。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犯詐騙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且尚未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應當酌情從重處罰,遂作出前述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