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09:04 來源:深圳晚報 手機看新聞
2014年10月19日,福彩“雙色球”第2014121期開獎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烏蘭察布路干休所門口第15010234號福彩銷售站中出一等獎2注,累計獎金1265萬元。內蒙古福彩中心、呼和浩特市福彩中心及廣大彩民一直期待這位大獎得主現身兌獎,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除了中獎銷售站每天“張燈結彩”地為此次中出大獎在慶祝,那位大獎得主卻穩如泰山,至今沒有露面。
時間已經過去多半,上述大獎兌獎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17日。
《彩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彩票品種的規則規定需要出示身份証件的,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証件。逾期不兌獎的視為棄獎﹔《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九條規定,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銷售機構結算歸集后上繳省級財政,全部留歸地方使用。
人 民 網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14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