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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报山寨社团和福利彩票等方面巡视整改情况

2016年08月29日09:57    来源:人民网-彩票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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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民政部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民政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深入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6月6日下午巡视反馈会后,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6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部党组一致认为,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严肃、深刻地指出了我部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部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6月11日下午,部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成员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照反馈意见,查摆问题表现形式,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的思路和措施。6月13日,召开直属机关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对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助部党组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工作要求,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部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成立民政部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任组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贾育林为副组长,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查督导各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李立国部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3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同时,针对巡视整改主要任务,部党组明确了7个巡视整改牵头单位,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协调联络和整改督促,既要种好各自的“自留地”,还要管好牵头的“责任田”,形成整改合力。

(三)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民政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巡视发现问题细化为7个方面、31个问题,提出了103项整改任务,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针对贯彻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工作、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六个方面问题分别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方案》“一总六分”的格局,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始终坚持开门整改,广泛征求意见。部党组先后召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党员干部座谈会等会议,分别就整改内容和措施听取意见建议。6月23日至26日,李立国、窦玉沛、宫蒲光、高晓兵、贾育林同志分别带队赴贵州、天津、内蒙、江苏、陕西召开5个片区座谈会,听取31个省级民政部门和部分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同志、街道办(社区)负责同志以及民政工作对象的意见建议,集体会诊民政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破解工作难题的有效措施,帮助民政部党组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效梳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部党组将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全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部党组本着对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要求7月底完成的19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同时,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22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中央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进一步解决在织牢民生保障网过程中,遇到瓶颈性、协调难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缺少主动研究破解难题劲头,担当精神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6月中下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原则、任务、要求,并通过党组书记、部长在部机关讲党课的方式统一思想、提出贯彻落实措施。7月中旬,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对精准扶贫的有关民政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二是全力推动脱贫攻坚相关重大政策出台。与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等部门沟通一致,报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1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联合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对发挥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作出部署。正在会同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众倾斜,规范医疗费用结算机制。

三是有效争取困难群众保障资金。争取中央财政2016年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242亿元(较上年增加70亿元),新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90亿元,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5亿元(较上年增加14亿元),安排临时救助资金42亿元,已会同财政部拨付各地。根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研究提出2017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需求测算方案,积极与财政部沟通协商,做好前瞻筹划。

2.关于进一步解决工作中重政策制定轻督促指导,有些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及时不得力,存在“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落实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已有山东等地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江西、贵州、广西等14个省份出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政策文件。印发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起草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深入部分省份调研督导,推动地方抓好落实。会同中国残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梗阻”问题,推进制度的落实,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有关实施性政策措施。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已有19个省(区、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实,召开了“全国贯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意见视频会”,推动各地把握好文件内容、落实好相关措施。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有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下半年将由部领导带队,开展临时救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等7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会同财政部将绩效评价范围由最低生活保障拓展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领域,正在研究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2016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加快推进2016年度全国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印发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的工作责任、办理程序、办理要求等内容,为促进落实提供了遵循。

3.关于进一步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人情保关系保、助困不困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腐败案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不实申报所反映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改进工作的紧迫性不够、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社会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会同财政部将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整合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并于6月16日发文拨付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改进了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会同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审计署在江苏南京开展医疗救助资金审计试点,深化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并指导各地做好审计整改。下一步,将结合资金拨付形式的变化、制度的完善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指导各地统筹使用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管。

二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研究起草社会保险、就业、个体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共享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建设,与证监会开展证券信息查询试点工作。

三是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7月15日,邀请中央深改办、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政策文件,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能力保障。

四是指导各地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减少、遏制人情保关系保、助困不困问题。已经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建立在社会救助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机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将尽快协调相关措施的出台和部署,强化社会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的司法保证。

(二)统筹推进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修订了《民政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了《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调整充实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部党组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明确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并在每年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就参加情况进行专题报告的要求,不断加强部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对照《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民政部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民政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开展了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专项自查,强化监督执行。启动《民政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民政部党建工作巡视制度》《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起草工作,计划11月底前出台,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规范党员管理。针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项整治,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为党组织购买了《党费工作手册》,为全体党员配发了《党费证》,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教育。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培训,建设党务骨干队伍。制定了2016年下半年党务干部培训计划,举办了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计划9月份和11月份举办两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党务知识培训。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统一购发党务工作知识手册,督促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2.关于党规党章意识不强,不少党员缺乏身份认同的问题。

一是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召开部直属机关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李立国部长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指引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题讲了专题党课;编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重要讲话摘编,并印发直属机关和省级民政部门;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研讨,并下发通知要求直属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不折不扣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目前直属机关党委管理的35个基层党组织都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了专题党课,8位部党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研讨活动。

二是加强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组织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参加“党章党规在我心中——中央国家机关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1537名党员全员参加,参与率达100%,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同时,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了党章,各基层党组织再次组织开展了专题学党章活动。

三是开展部直属机关2014—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带动作用,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念、增强意识、贡献力量。8月中旬举办民政部授予的“孺子牛”奖获得者许帅先进事迹报告会,计划9月举办民政系统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国民政系统同步召开,倡导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创先争优。

四是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开展了“走百村、访千户、知民情、惠民生”调研实践活动。6月初至11月底,各基层党组织在一个省份选取3个以上、各党组织总和将不少于100个村庄作为调查点,走访1000户以上民政对象家庭,开展调研实践活动。通过了解各项民政民生政策落实状况,帮助解决贫困家庭突出困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为民情怀,提高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能力,提升民政为民整体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

3.关于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对社会组织党建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落实对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部党组先后多次听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顾朝曦副部长多次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批示,明确提出民政部门要强化党建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詹成付靠前谋划、部署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是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中发挥的“督促推动”职责,要求新成立社会组织在原有申请材料的基础上,提交《支持党建工作承诺书》,作为形式要件纳入审批内容,并要求领取证书时提交《新建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表》。对于《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发和中央组织部召开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2015年10月)以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补交《新建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表》。截至目前,在2015年10月后已经领取证书的15个社会组织均已经补交,尚未领取证书的5个社会组织也正在填写。

三是在制度层面,同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检查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等任务,从制度上克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四是建立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明确由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建立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联系司局及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选派相关部门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协调小组成员。下一步,将明确部党组成员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分管业务司局及相关单位所联系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建立完善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

五是明确部管社会组织党建管理责任。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业务联系司局及相关单位的党建工作职责,进一步结合业务监管,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社会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政治方向。正在起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范本,抓好业务联系司局及相关单位的党建管理责任的落实。

4.关于部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低的问题。

一是加大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部管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其尽快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巡视整改期间,已有19家部管社会组织提交了成立党组织的申请,11家社会组织已经召开党员大会正式成立党组织并开展工作,其中1家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成立党组织并完成了党组织的整建制转移,8家社会组织的成立党组织申请正在批复过程中。目前,部管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数量已经从25家上升为35家,党组织覆盖率提高了40%。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了《关于推进部管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的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就推进部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进行了部署动员,决定成立8个工作小组,从7月中旬起,利用一段时间对171家部管社会组织进行走访和“一对一”督促指导,摸清部管社会组织党员和党组织建立的基本情况,分类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力争将部管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目前,已完成12家部管社会组织的走访工作。下一步,8个工作小组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继续完成剩余159家部管社会组织的走访工作。同时,根据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应建尽建的原则,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推进部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的通知》,将进一步明确单独建立、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步骤要求,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选派方式,为推进“两个全覆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积极开展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培训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了2期部管社会组织党务工作培训班,重点围绕如何学习党章党规以及系列讲话、如何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部管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培训,并上了专题党课,同时,还针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

四是激发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活力。申请开设了“民政部社会组织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党务知识和党建工作要求,及时传播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累计访问量达到20000余次。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开设部管社会组织党建专栏,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介宣传部管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成果,展示部管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增强了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下一步还将建立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

5.关于部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存在“口袋党员”的问题。

一是开展部管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管社会组织切实摸清在本单位工作的党员人数,全面梳理专(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组织关系情况。经过一个月的排查和统计,部管社会组织中,专职工作人员党员人数337名、退(离)休返聘人员党员人数140名、兼职工作人员党员人数249名、劳务派遣及其他工作人员党员人数79名,共发现“口袋党员”1名,党组织关系不明确的党员9名。下一步,将督促“口袋党员”亮明身份,落实组织关系转接。

二是加强和改进包括“口袋党员”在内的流动党员教育服务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服务,建立“流动党员之家”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之家”建立的重要意义、主要职责以及保障措施等。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流动党员之家”负责组织部管社会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不仅对流入党员加强教育引导,也对流出党员的基本现状进行了解,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确保每名流动党员“不掉队”、“不缺位”。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部管社会组织党员的党员意识。指导落实好《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结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内容方式,不断加强党员管理和服务。截至目前,共有22家社会组织上报了学习教育方案和活动开展简报,开展了“学习不同时期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红色地名文化保护与弘扬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凸显了社会组织的工作特点,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三)执行党规党纪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抓而未实问题。

(1)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剖析反思“两个责任”抓而未实的问题表现及原因。

部党组经过进一步的学习反思和深刻剖析,认识到“两个责任”抓而未实的问题,在思想根源上有多方面的原因,在工作上有多方面的差距。一是在教育方面,部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学习教育主动性还不够,全面从严治党的弦绷的不够紧。二是在制度方面,存在部分制度内容过时,制度体系不配套,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三是在管理方面,部党组抓“两个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讲党建、抓思想相对偏少,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考虑不够,对党员干部管理偏松偏软。四是在查处上,部党组主动做了一些工作,但存在挺纪律、挺规矩,抓执行、抓检查、抓处理上从严从实不够的问题,对问题的查处和整改不彻底,没有建立和完善日常性、经常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机制。

深入剖析上述问题的原因和差距,部党组深刻认识到: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两个责任”抓而未实的问题。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部党组必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落实“两个责任”长效机制。

一是重新修订《民政部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部党组四个方面的责任要求,明确部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民政部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部党组书记要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部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部党组要加强对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履行对部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职责;部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及党内各项规定,支持驻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二是重新修订《民政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部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部领导分工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出台《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明确了部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司局、直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具体责任,形成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清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把“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下一步,部党组还将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三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部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的具体责任。制定出台《民政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民政部党建工作巡视制度》《民政部关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修订《民政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规范立起来。

(3)采取切实措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项整治,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通报制度,目前超期未换届的7个党组织中已有6个党组织按规定完成了换届,1个党组织将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委,进行党委会选举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党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对查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贾育林组长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部机关、直属单位不同层级党员干部代表的意见建议,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查摆在“四风”方面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党组根据查摆情况,深刻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了八条措施,形成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三是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贾育林组长带队到所有机关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调研,监督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听取对驻部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对副处级以上干部遵规守纪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不敢”“知止”的氛围。

四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档案建设。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全部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档案,开展了廉政档案专项督查,使党风廉政档案建设成为推动机关司局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

五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抓早抓小,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通报批评8人、诫勉谈话13人。坚持失责必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管部门发生违纪问题的3名司局级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加强问题线索管理,严格信访处理程序,及时处理信访线索,确保来访来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是强化学习,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贾育林组长围绕纪检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进行专题辅导,邀请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有关同志作了执纪审理工作业务辅导,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周淑真教授作《以治标促治本——党规党纪的制度创新》的专题讲座,使部直属机关纪检干部在理论上进一步明晰了认识,在实践上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在要求上进一步拧紧了发条,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提升。

接下来,部党组将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重大部署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层层压实责任。根据将要制定的责任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落实责任分析会,部党组成员要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汇报履责情况;年底要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部党组成员每半年要对分管单位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检查,开展廉政约谈,指出问题,及时提醒。二是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规定,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选拔任用审核把关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提拔等问题。通过坚持公道正派用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引领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坚持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持续抓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整治,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并对发生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编:范敏、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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