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新快網10月14日報道,新州一名男子爭奪前妻6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3201萬元)彩票獎金敗訴,因為上訴庭發現,這張彩票是妻子在與他分居后才購買的。
為保護當事人身份,這對夫婦用了假名Eufrosin先生和太太,他們結婚20年,在2008年7月分開。
女方在婚前就開始每周買樂透彩票,在分居6個月后購買了中獎彩票,當時她正在度假。她給了姐姐100萬澳元,因為她們曾討論要分享所有獎金,而且她的姐姐曾每周都給她錢。去年5月家庭法院一位法官駁回男方要分享剩余500萬的申請。
法官Janine Stevenson說這個案件中的一個“重大問題”是,這位丈夫是否曾為這張彩票付出過任何東西,女方是通過多種渠道獲得錢的,包括她的姐姐和來自一家家族企業的資金。
法官Stevenson的總結是,Eufrosin先生沒有為妻子買彩票的錢做過任何貢獻。Eufrosin先生將此決定上訴至家庭法院的合議庭。由Stephen Thackray、Peter Murphy和Murray Aldridge三位法官組成的法官席駁回他的上訴。
法官們稱:“我們認為Janine Stevenson法官裁定丈夫未為妻子的中獎做貢獻的決定沒有錯,那些獎金與他們的婚姻無關。”
“在妻子買彩票時,不管錢來自哪裡,兩位當事人的婚姻已經解體,已不再屬於是財產的‘共同使用’。相反,雙方是將錢用於各自的目的。”
法官席勒令丈夫支付妻子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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