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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彩民躲債高招:四川站主騙彩民40萬后詐死逃債 

2014年09月15日09:06    來源:四川在線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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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深夜,達州市達川區,來自重慶的40歲女子吳某因擔心黃某一家趁夜色掩護再次“逃跑”,睡覺前她爬出帳篷,仔細檢查發現黃某一家已入睡才安心縮回帳篷內睡下。因兩年前,黃某欠了吳某70余萬元的巨額債務后突然消失,經過尋訪終於找到黃某,因害怕欠錢人再次失蹤,就在黃某家院子內搭建起帳篷,准備催債。

事由報警而起門口女賊搭帳篷?追債!

因怕黃某再次不還錢而逃跑,她干脆就在黃某家門口“住”下了

9月8日晚22時許,達川區仙鶴路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男子在電話中稱,有一名女子在達川區農行家屬院內搭起一架帳篷,且女子的行跡可疑,他懷疑住在帳篷內的女子可能是個賊,將會採取行動偷竊院內住戶的東西。

“帳篷、偷竊、女子”,民警立即將這些詞匯聯系起來,認為此事必有蹊蹺,就駕警車前往事發地點查看究竟。當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在農行家屬院大樓內,一家住戶門口前確實搭了頂軍綠色的帳篷。帳篷內一名年齡約40歲的中年婦女已經沉沉入睡,並打起厚重的鼾聲。

民警問該婦女為何會在住戶家門口前搭帳篷?該名被叫醒的婦女說,因帳篷后的這家住戶黃某欠了她70萬元的債,她已經尋找黃某一年多時間,好不容易找到黃某家的地址。因怕黃某再次不還錢而逃跑,她干脆就在黃某家門口“住”下了,她在黃某家院子內搭起了頂帳篷,並由自己家裡人輪流“看守”,觀察黃某一家的動向。

錢為入股而借借70萬后跑路?被套!

吳某說,這70余萬元是她一家賣了家裡兩套房子和一輛汽車后才籌齊的。

經民警調查得知,住在這頂帳篷內的中年婦女姓吳,2012年底,她在重慶市梁平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黃某。吳某和黃某兩人經常一起打麻將,一次聊天過程中,黃某說自己在河南承包建筑工程,就問吳某是否願意入股,吳某聽后很心動。

回家與丈夫商量后,決定入股黃某在河南的建筑工程,兩人並簽訂了合同。緊接著,黃某就以該建筑工程需付保証金為由,分別於2012年底和2013年底分3次從吳某處拿走了70余萬元錢。吳某說,這70余萬元是她一家賣了家裡兩套房子和一輛汽車后才籌齊的。

事后,黃某一直稱工程沒獲得批准文件,吳某投入的70余萬元遲遲不能歸還。黃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承認自己的確曾向吳某借錢,他將錢全部用在建筑工地上,后發現自己承包的工程並未取得相關的審批手續,不得不停止施工,然而自己和吳某的錢已被套牢。因擔心被吳某追債,所以他沒將工地停工的消息告訴給吳某,一聲不響地返回達州老家。黃某認為,他在老家等待審批手續辦理完畢后,再返回梁平縣復工。不料,合作伙伴吳某卻攆到他家討債。

帳篷因要債而搭5人輪流“值班”?怕跑!

因擔心引起吳某懷疑,黃某和家人前幾日一直沒走出過家門。

2013年底,吳某在重慶市梁平一直沒找到黃某的消息,卻聽朋友說黃某一家人已回到達州,吳某開始打聽黃某家的確切地址。2014年9月初,吳某得到黃某在達州家的地址后,帶上全家5人到達州找黃某逼債。

因吳某一家人擔心黃某一家人再次“消失”,自己的血汗錢將再次泡湯。9月5日,吳某從達州一市場買來頂帳篷,在黃某家門口前搭起帳篷,由自家的5人輪流24小時守在黃某家門口駐守。“吃飯睡覺時間都是每名家人輪流進行。”吳某說。

黃某解釋,他曾邀請吳某一家到自家居住,並承諾盡快還錢,未獲得吳某及家人的信任。吳某一家堅持要住在他家院子內,防止其耍出什麼花招。因擔心引起吳某懷疑,黃某和家人前幾日一直沒走出過家門。

直到9月8日晚上,因為黃某的兒子9月9日需前往就讀大學報到,不得不暫時離開黃某家的院子。已3天不敢出門的黃某就壯膽撥打了報警電話。目前,該案已移交至達川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相關鏈接

追債人很彪悍,躲債人也是蠻拼的

1、躲高利貸,“想被抓起來”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臨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求某去年9月底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今年5月,又偷了朋友的一隻白色蘋果4S手機,僅值1900元。按理說緩刑期未滿,求某應該謹小慎微,注意言行,怎麼就為了這麼點錢又犯罪了呢?

“其實我就是想犯點事兒,被抓進去的。”原來,求某因賭博借了高利貸,加起來十多萬元,現在自己沒有能力償還,眼見還款期就要到了,擔心債主上門,於是他靈機一動,想到一個“好辦法”,就是做點違法的事情,被抓進去坐牢。按照他的想法,看守所成了躲債的清淨地兒。

2、不還信用卡,搬家換工作

女子辦4張信用卡,透支近40萬元拖欠不還,還以搬家等方式躲債,被判處信用卡詐騙罪。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9月,在武漢中院接受二審。女子家屬認為量刑過重,檢方指出,量刑是按照案發時欠款金額而定。張某欠款39萬余元,數額巨大,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適當,建議駁回上訴。

3、為躲債務,發自己的“訃告”

2009年1月,鄭州市民張大軍向“生前好友”群發了一個自己已經死亡的短信訃告,說自己因飲酒引起顱腦出血經搶救無效……請大家參加遺體告別儀式。原來,張大軍利用彩票[微博]投資,騙了自己工友和來他店裡買彩票的幾位彩民近40余萬元,花光殆盡后,他決定詐死逃債。2011年3月,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大軍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處罰金50000元。並責令張大軍退賠投資人的經濟損失共計379409元。

(責編:范敏、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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